2020年疫情期间清明节扫墓规定要求

民政部23日召开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可暂缓举办集体共祭、骨灰撒海、公益性安葬仪式等群体性活动,暂缓开放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祭扫服务。
会议指出,今年的清明节正值举国上下抗击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情况不同于往年。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千方百计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会议要求,各地要突出抓好现场祭扫管理,科学确定祭扫场所承载量,加强物资储备和力量调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祭扫人员流量管控和监测预警,强化祭扫人员个人防护,严防人员集聚和交叉感染。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殡葬服务,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切实有效保障基本殡葬服务,有序恢复殡葬服务供给,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殡葬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清明节扫墓

2020年疫情期间,全国各地清明节祭扫规定
北京清明节祭扫规定
非预约不能祭扫,未预约成功需等疫情结束后前往祭扫。
祭扫预约可通过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和殡葬机构电话两种方式进行,时间为7时至16时,分9个时间段进行预约。不论是通过网上预约还是电话预约,每天每个墓穴祭扫人数不超过3人。外地返京、境外返京人员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不能进行预约。祭扫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严格遵守秩序,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分流引导。祭扫完成后,需及时离园,不要在陵园内逗留。

上海清明节祭扫规定
全市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将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三项便民服务措施。
“集体祭扫”是指各公墓将在清明期间,为安葬在本园区的逝者举办一场集体纪念仪式,参加人员为公墓工作人员;“网络祭扫”是指各公墓将在各自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上开设“网络祭扫平台”,市民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后祭奠亲人;“代客祭扫”是指市民群众不去现场,委托公墓方祭奠亲人,由公墓方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擦拭墓碑、鞠躬行礼、敬献鲜花等服务,并把服务过程通过照片反馈市民群众。
据悉,上述三项服务中,前两项为免费,“代客祭扫”将适当收费,但全部予以价格公示,最基本的套餐服务价为35元。

广东清明节祭扫规定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劝导外籍华人、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及在外教师、留学生、境外投资合作企业员工清明期间暂不返粤、不扎堆返粤,暂缓返粤祭祖探亲;高、中风险人员和体质较弱的老人、儿童、孕产妇不参加祭祖活动。
不组织集体性告别祭奠、骨灰海葬、骨灰树葬、联宗祭祖等活动,各类骨灰寄存场所,包括殡仪馆、宗教场所等设立的骨灰寄存场所,疫情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服务。

湖北清明节祭扫规定
1、全省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不含农村公墓,下同)、骨灰堂暂停开放现场祭扫服务,恢复开放时间暂按武汉市不早于4月30日、其他市(州)不早于4月20日执行,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武汉市和其他市(州)的县级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提前1周向社会公布。
2、全省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推出集体祭扫、网络祭扫、委托祭扫三项服务。由各公墓管理单位组织工作人员为安葬在陵园内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由各殡仪馆组织工作人员为骨灰寄存在殡仪馆的逝者举行集体祭扫仪式。各公墓管理单位应提供网络祭扫服务。有条件的公墓管理单位可开通委托祭扫服务,服务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
3、加强农村地区祭扫服务和管理。对具备条件开展现场祭扫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制定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细则,安排专人专班值守,引导群众分时错峰祭扫,合理控制现场祭扫人流;加强野外祭扫用火管理、交通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发生。
4、各级民政、公安、交通、应急、林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要加强宣传,提倡绿色文明祭扫,引导群众安全有序寄托哀思。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服务保障,高效有序开展祭扫服务。
5、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本通告精神,将清明节期间的祭扫安排、祭扫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重庆清明节祭扫规定
疫情防控之际,为培育文明祭扫新风,保护生态环境,3月24日重庆市民政局联合重庆文明办发布《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倡议市民文明祭扫、节俭祭扫、环保祭扫、安全祭扫。
同时,重庆民政局提醒市民,疫情期间尽量不到现场祭扫,选择网上或代为祭扫。现场祭扫需提前预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实名登记,未预约不前往。

河北清明节祭扫规定
河北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引导群众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转变到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上来。积极协调当地融媒体管理、通讯管理等部门,通过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手机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今年清明祭扫政策,尽量扩大社会知晓面。
同时,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提前与丧属取得联系,告知暂停祭扫服务安排,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通过搭建网上祭扫平台,满足群众互联网祭祀需求;为有需要的丧属提供代理祭扫服务,推出清扫墓碑、摆放鲜花、代写纪念卡、代系黄丝带等服务项目,并及时向丧属反馈。

浙江清明节祭扫规定
浙江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倡导群众采取网络祭扫等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
“云扫墓”通过网上平台点灯、寄语、献上花束,祭奠的形式虽然不同,缅怀之心一样虔诚而真挚。特殊时期,表达特殊的追思情。“云扫墓”改变的只是祭祀的形式,不变的是深深的思念,生者尊重生命、平安健康就是对逝者最好的安慰。

扫墓鲜花白菊花花束

江苏清明节祭扫规定
3月25日,江苏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即日起,全省有序放开现场祭扫场所,倡导先预约、后祭扫;但禁止聚集性公祭、海祭等,不倡导跨省祭扫,开通网祭通道,并为群众提供代祭扫服务。
江苏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小华介绍,今年的清明节正值抗击疫情、加紧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情况不同于往年。江苏推出的方案不搞“一刀切”,各地因地制宜出台细化举措,在强化精准防控的前提下,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祭扫服务,千方百计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千方百计满足群众祭扫需求。

福建清明节祭扫规定
福建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放)的逝者亲属采取限时段、限人数措施;倡导群众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疫情结束后再进行现场祭扫。
福建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是否开放现场祭扫服务、开放的区域范围及所应具备的条件,做到既加强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又扎密扎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对相对封闭且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各类骨灰楼堂,可不开放或延后开放,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不具备现场祭扫条件的城镇公墓要进行封闭式管理,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山东清明节祭扫规定
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工作。
一是暂停群体性祭扫。各级民政部门和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节地生态安葬仪式等集体性活动。殡仪馆停止组织开放日、现场宣传展示等群体性活动。暂停相对封闭的骨灰堂等室内场所祭扫。公墓祭扫场地严禁点燃香烛、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二是倡导群众实行网络祭扫。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可通过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提供免费网上祭扫服务,倡导群众通过网络祭扫的方式祭奠先人。目前还没有开通网络祭扫服务的单位,要尽快建立网上祭扫通道,满足清明期间群众网络祭扫的需求。
三是提供代为祭扫。群众可向公墓提出申请,由公墓工作人员通过擦拭墓碑、敬献鲜花等方式代为祭扫。

江西清明节祭扫规定
做好清明节前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倡导文明、绿色、低碳、安全的祭扫新风尚,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改革,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我们向全省广大群众倡议:
1、安全祭扫,减少聚集。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2、绿色祭扫,告别陋习。实行文明祭祀,过绿色环保清明。
3、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创新祭扫方式,将着力点放在缅怀逝者、寄托哀思、追忆美德上,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转变到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上来,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礼葬等殡葬新风尚。

四川清明节祭扫规定
四川省民政厅发布消息,低风险地区殡葬服务机构可有序开放实地祭扫服务,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方式,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安排祭扫人员入内,并对祭扫时间进行必要缩短限定。预约实行一次一码,一码可添加多名同行人员,需统一入园。市民可在预约时段凭码有序入园。

甘肃清明节祭扫规定
明确,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各地要积极开发推广网上祭扫、预约祭扫、远程告别等在线服务项目,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对预约申请参加树葬、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短信提醒和简化祭扫程序、限制祭扫时间、减少祭扫人员等措施,做好祭扫活动有效管控。

安徽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安徽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倡议书
清明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巩固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现就大力倡导绿色、文明、安全、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向全社会提出如下倡议:
1、网络祭扫,防聚集。提倡网上献花、留言寄语、居家追思、代理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暂停组织守灵、告别、祭奠等群体性活动,倡导外出人员不返乡、不跨区域祭扫,减少出行和人员流动。
2、安全防护,控风险。办理骨灰暂存、安葬等业务按预约时间到达,自觉佩戴口罩,听从引导有序行进,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缩短驻留时间。
3、绿色环保,重内涵。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抵制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倡导献花、鞠躬等环保简约方式祭扫。不在山林草地明火祭祀,不在城市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维护环境卫生,消除火灾隐患。
4、敬老孝亲,传美德。厚祭不如孝养,孝行重在当下。提倡老人健在时,多关心尽孝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充分弘扬传承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

山西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山西省民政厅日前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下发通知,为做好疫情防控,清明节期间,我省继续暂停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集体性活动,鼓励通过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疫情后祭扫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防控工作处于攻坚期、关键期,按照市防控指挥部总体工作要求,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战时状态、战时机制、战时思维、战时方法”要求,有效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减少交叉感染,今年清明节期间,殡仪馆、公墓、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共祭、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等群体性活动。对办理骨灰安葬业务或新葬逝者骨灰探视采取人数限定措施。各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要求,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要广泛宣传今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要求,宣传《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列》关于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或丧葬用品的规定,倡导市民朋友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做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发挥窗口优势,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社区要通过宣传栏刊登优秀民俗祭奠文化常识、张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大宣传。通过宣传,确保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市民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强检查,严格执法
各区民政局要按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和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方案》等规定,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对殡葬服务市场特别是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加强针对性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行为。要通过向属地殡仪服务公司、丧葬用品经营者发放《告知书》(见附件)等方式,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维护殡仪服务市场秩序。
4、优质服务,加强防护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统筹兼顾,做实做细各工作环节,高质量完成各项服务任务。一是对市民办理治丧、骨灰安葬(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办理遗体安葬)服务,要进一步严格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对申请参加骨灰撒放、植树区骨灰安葬、节地生态安葬的预约报名工作,要认真做好登记,及时回应市民群众关切;三是按照市民政局下发的关于殡葬服务机构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殡葬服务单位职工的人身安全;四是要做好暂停祭扫服务后的教育劝阻,要主动协调公安等部门、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讲究方式方法,共同做好劝阻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河南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3月30日下午,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43场新闻发布会,针对我省清明期间的安全祭扫工作详细做了安排部署。省政府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邢铁牛、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本谦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群体祭扫活动可暂缓
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李本谦通报了我省清明期间安全祭扫工作安排部署。李本谦说,我省各地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可暂缓举办集体共祭、骨灰树葬花葬、公益性安葬仪式等群体性活动。不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骨灰存放场所,可暂缓开放祭扫服务。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场所,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事故发生。
现场祭扫服务需预约
对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地方,我省要求,各地要科学确定与疫情防控要求相适应的祭扫场所承载量,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好所需人力物力,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堵塞服务管理漏洞。实行预约服务的,要提前做好祭扫人员流量管控,加强监测预警。各地要做好祭扫场所体温检测、环境消毒,督促祭扫人员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要实时监控现场情况,出现未预约人员强行进入、发现发热人员,以及现场祭扫人员意外聚集等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加强交通管控,快速疏导处置,严防拥堵,严防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

海南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海南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巩固疫情向好形势,严防疫情反弹,大力倡导绿色、文明、简约的祭扫新风尚,现面向全社会倡议如下:
1、严守疫情防控底线
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防控思想不能放松。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推行分时段、间隔性祭扫,缩短祭扫时间,避免扎堆聚集。提倡网络祭扫、代理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减少聚集感染风险。
2、提倡文明安全祭扫
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焚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明火祭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注重精神传承,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绿色祭扫,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
3、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传承孝道文化,倡导厚养薄葬。树立生前尽孝亲胜于重敛厚葬观念,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从简办丧、文明祭奠,倡导绿色节地生态安葬,让死者安息,生者无憾。
4、党员干部以身作则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发挥党员干部在遗体火化、生态安葬、从简办丧、文明祭奠方面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破除殡葬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云南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贵州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海南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陕西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辽宁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黑龙江清明节祭扫规定
吉林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甘肃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青海省清明节祭扫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明节祭扫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清明节祭扫规定
广西自治区清明节祭扫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清明节祭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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